一边反对物化女性,一边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绝大多数的女权主义者都会支持“性工作去罪化”,因为关心女权权益包括关注性工作者的境遇、帮助她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价值、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而不是把已经捉襟见肘的底层女性关到监狱里去,并加以道德上的斥责。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女性如果需要靠性工作来维生,那是这个社会的问题,和女性自身的道德没有关系。

但是世界范围内对于“性工作合法化”的争议却很大。“合法化”与之前提到的“去罪化”的主要差别在于对性产业以及组织卖淫者的态度。一些支持性工作合法化的人士会觉得,性工作者境遇非常不好。如果合法化之后,就可以更好的规范管理,就可以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劳动保障等等。这些理由出发点都非常善良,但是这些其实都有一个巨大的前提:也就是政府真的有能力去把它像其他行业一样的规范——比如说知道有多少从业人员,他们的个人情况,以及劳动权益是否被损害等等。如果现实情况是,“性工作”登不上大雅之堂的社会思维没有转变,社会上有大量的诸如贫困妇女、无证移民(“黑户”)等易受胁迫与剥削的群体存在,那么盲从“合法化”的时髦口号便不见得对妇女解放有积极意义。

然而在对这项议题的讨论中,我经常遇到一件很魔幻的事儿——总有自称“女权主义者”的人,不愿意承认卖淫本质上是对女性的物化,不愿意承认性工作合法化从某种程度上合理化了对女性的剥削

这样的声音有的时候还真不小,我大概想到以下几点原因:

  1. 追求一种绝对自由,是一些人对于长期性压迫、性压抑的“应激反应”

意识到女性常常是性剥削的受害者非常重要,这是女性觉醒中必要的第一步。但是在反抗的过程中,粗浅地把“性解放”和“人有从事任何性相关活动的自由”等价起来是不合适的。在目前看来,这些人追求的所谓性自由是给本来就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进一步释放这些人实质自由的制度,而并非保障弱势群体拥有同样丰富的选择的制度。这种高度个人主义视角下的自由只在乎“我”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比如“我一个程序员今天想出卖自己的性价值挣钱,我就应该有这样的权利”,而对于贫困、边缘群体会不会被商业利益驱赶到更受奴役与剥削的地位这样的问题,是“自由”所不关心的。这些相信出卖女性身体仅仅是一种个人偏好基础上的主动选择的“女权主义者”,其实很可能并没有她们自己想得那么进步(progressive)。相反,他们对于个人主权(individual sovereignty)的幻想,和一些被他们嗤之以鼻的保守派是如出一辙的。毕竟目前看来,大部分“选择”这条路的人很可能本身并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选项。所以很难说从事性工作的人,都是存粹基于个自由意志与个人偏好进行自由选择的“主权个体”。

source: https://www.chausa.org/

2. 没有清晰地意识到:形式自由不等价于实质自由

举个例子,即使在每个人都有所谓“迁移自由”的地方,我们也常常见到有人们无法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任何曾经由于高昂的租金而却步,或者目睹警察驱赶无家可归者的人应该都了解这样的现实)。换句话说,实质的“迁移自由”明显依赖于一个人出生的国家、是否有足够的钱去旅行等等。又比如,即使在自由主义者(libertarian)中,也很少有人会同意“人有把自己卖成奴隶的自由”。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客观条件的差距,会使得名义上的自由与实际自由相差很远——我们无法期待一个忍受饥饿与羞辱的人和另一个富足的人都会基于各自的偏好决定是否卖身为奴。因此,如果允许大家都有放弃自由的权利,那么很快一部分人就会出于利益考量努力创造让另一些人做出卖身为奴“选择”的条件,就如同黑手党逼人就范的时候也往往会给出两个选择,和一个“令人难以拒绝的条件”。因此无论是历史的经验还是逻辑的分析都会给我们相似的预测:很快便会有大量的人永久地沦为奴隶。

所以,在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形式上的一些限制,有时反而能够实现更多的实际自由。反对性工作合法化(以及反对代孕合法化)的人常常至少有这一层考虑。因此这种质疑的声音不应该被贴上“不够开明自由”的标签进而被打压。这种逆向歧视,确实应该让我们反思:一些被贴上“女权主义”标签的一些文化现象,有没有可能实质上是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对女性争取来之不易的尊重和权利的强烈冲击?或者说,一些打着“女权”旗号的人,一边不亦乐乎地站着道德高地,另一边又实质上在做着伤害女性的事儿。

source: https://pediaa.com/difference-between-radical-and-liberal-feminism/

3. 无法和底层女性共情,完全处在孤芳自赏的精英女权小圈子中

我们认可对于性工作者不应进行道德批判的观点,而且希望通过政策、去污名化等等手段来帮助她们。但是如果一些女权主义者,一方面鼓吹各种自由,另一方面却连劝诫女孩们不要出卖自己身体的意识或勇气都没有,那只能说这些人同理心还不够,也根本不了解性工作者们面临的种种困境(即使这些都有许多详实的相关报道与调研)。他们总是疏于反思自己拥有的机会和资源,也看不到底层女性的苦难,更是几乎从不反思自己拥有的实质特权(privilege)。

事实上,稍微关心性工作者的权益的人,都能很轻易地找到这样的数据:从事性工作女性的死亡率是女性群体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取决于具体对比的人群的定义) [1] 。而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也很容易想到性工作是极少数服务价值不随年龄、经验增加的行业。是什么样的人一定要憧憬女性“向下自由”的美好?甚至还要把一个极大概率有害的选项包装上时尚的“自由”标签,忽悠其他女性往火坑里跳?不好意思,我想象力有限,也就只能想到老鸨了。

如果一个社会里的女性需要靠出卖自己身体来养活自己,那是这个社会病了。靠完全合法化性产业来试图弥补问题,往好了说是抓不住重点,往坏了说就是故意掩盖问题,并企图从社会溃烂的伤口上分一杯羹。并不是所有人都实际拥有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既然我们要帮困境中的女孩们走出来,那首先就要承认“卖淫”是对女性的剥削。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社会资源的女性的无奈之举。如果这个共识都没有,再讨论下去也是对牛弹琴。让人寒心的事,这些不看数据和事实,只谈“主义”的恰恰是一些自称“女权”的人——毕竟,“男权”不会关心底层女性的生存问题,只有在“底层男性的性欲没法得到解决“的时候他们才会考虑来指点江山。关于这个议题,如果他们看到一些”女权“为合理化针对女性的性剥削“据理力争”地辩护、对物化女性的现实熟视无睹,估计他们会疑惑、恍惚、魔幻但愉快地接受吧。

source: https://www.defense.gov/

4. 缺乏实事求是的能力,却热衷于做价值判断

如果性工作合法化被社会研究证明对不同地区的女性全体短期、长期都有好处,那我可以立刻改变以上想法。我们之所以支持某一个政策,理想状态下,是因为我们看到了这个事儿有好的结果,有些时候是对我们个人好,有些时候是对我们关心的群体好,而不应该是因为支持某个观点让我感到舒服、和我的人设很近,也和我的道德观相似。事实上,关于性工作合法化我们真的有些研究数据和结果:

  • 常见的支持性工作合法化的理由,包括减少围绕卖淫的有组织犯罪、保护性工作者、去污名化等等。但是很少有证据表明,在性工作合法化法律被推行的地区,这些目标有被实际上达到过。[2]
  • 在荷兰工作合法化以后,以性剥削为目标的人口贩卖(sex trafficking)增加,在阿姆斯特丹从事性工作的人中约有 75% 来自国外,许多人极为可能是被人口贩卖至此 [3] 。另外在美洲,人口贩卖总是在不成比例地恶化了少数族裔(黑人、北美原住民等等)的处境。
  • 在一个包括了至少150个国家的研究中,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报告的人口贩运发生率在统计上更多。性工作行业的市场规模变大。[4]
  • 在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一些女性称性工作合法化对她们的亲密关系和她们工作的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甚至它从某种程度上鼓励男性将所有女性视为“潜在妓女”,让物化女性的更加常态化、普遍化。[5]

如果是真的是在提倡包容的女权主义(inclusive feminism),请尤其关注底层女性的命运,而不是一群不需要靠出卖自己身体养活自己的人,标榜自己有出卖自己身体的自由。这是极度自私的表现。尤其是那些以世界公民(global citizen)标榜自己的女权主义者们,你们世界大同的博爱去哪了?还是说在自己那点性自由面前,其他的都可以不在乎?又或者你们视野狭隘到从来没想过这些问题,因为就没接触过和自己立场不同的观点?听上去怎么和你们讨厌的那些保守派的信息茧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source: https://www.theguardian.com

5. 不觉得“卖淫”物化了女性,但是觉得用“卖淫”这个词污名化了性工作者

这是我觉得一些自称”女权主义者“最可笑的地方了。事实上,很多时候委婉的说辞容易模糊重点。正如Teresa Edwards在《Freedom Fallacy》这本书中写道:卖淫就是一个不平等的关系,它是“一个为性付费的人对另一个需要钱才能生存的人的支配关系。” 我真的觉得这个道理很浅显。如果觉得“卖淫”这个话说得不漂亮,那请反思了一下,到底是事情本身沉重,还是讨论它让它变得沉重?我就想很直白把这个态度摆在这里:女性值得比“卖淫”这个选择更好的选择。

最后,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不是为了说“读者们啊,你一定要反对性工作合法化啊。” 我希望大家都能批判性地看待一些问题:不是说一个人反对了“合法化”就不在乎底层女性、就不尊重性工作、就厌女又保守。绝大多数的问题都不是黑白分明的,我最痛恨的就是教条主义:在听到自己不能接受的观点以后只会贴标签——“她这么想就是坏,我这么想就是好的。”——这是非常愚蠢的表现。我更厌恶把底层女性的苦难,当成一个党同伐异的工具、站道德高地的机会。当然如果搞女权主义搞到最后连卖淫都不愿承认是对女性的剥削,那大概是本末倒置,脱离现实得该吃药了💊 最后,如果有不同意这篇文章观点的地方,欢迎给“我敢”投稿。关于女性议题的讨论总是越辩越明的。在女性话语被逐渐消减的环境中,有更多相关的讨论总是好事儿。

引用:

[1] Potterat JJ, Brewer DD, Muth SQ, Rothenberg RB, Woodhouse DE, Muth JB, Stites HK, Brody S. Mortality in a long-term open cohort of prostitute women. Am J Epidemiol. 2004 Apr 15;159(8):778-85. doi: 10.1093/aje/kwh110. PMID: 15051587.

[2] https://casac.ca/wp-content/uploads/2009/08/Lee-Lakeman-Abolition-Prostitution.pdf

[3]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3-03-25/amsterdam-s-latest-quest-to-tame-legalized-prostitution

[4] Cho, Seo-Young and Dreher, Axel and Neumayer, Eric (2013) Does legalized prostitution increase human trafficking? World development, 41 . pp. 67-82. ISSN 0305-750X DOI: 10.1016/j.worlddev.2012.05.023

[5] Demand Change: Understanding the Nordic Approach to Prostitution (2013) Coalition Against Trafficking in Women Australia <http://www.catwa.org. au/files/images/Nordic_Model_Pamphle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