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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者经常被问的n个问题 (6)

11. 因为MeToo运动,很多男性怕被告性骚扰,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同事相处了,什么玩笑都不敢开。为什么要支持Metoo运动?

MeToo最初是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的一个hashtag(标签),被用来呼吁对性侵犯与性骚扰的关注。作为一场运动,“MeToo”鼓励女性说出自己在职场中经历的性骚扰事件,以求减少职场中以不对等权力为背景的性侵害。这个运动的诉求并不过分,除了强调严惩触碰道德法律底线的(以性关系作为对下属工作提供正向反馈的)“交换条件” 和性侵犯,MeToo运动的支持者也呼吁对工作环境里的“性骚扰”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比如不要在员工面前谈论自己的性生活、开性玩笑、发送性暗示短信或电子邮件,以及不要发生不必要的肢体接触等等。

一些观点称MeToo运动是新一轮变本加厉的“政治正确”,是对个人自由的钳制。对此我们需要提醒的是,任何工作场合本来就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保障职业合作的顺畅,而MeToo运动仅仅是在完善这套制度。换句话说,MeToo运动的诉求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为了让工作中相互合作的人都拥有基本的安全感与融洽的交流氛围,这些关于工作环境的约定就如同工业生产线上的安全规章一样重要。一些冒犯性的黄色玩笑在此背景下被认为不再妥当,并不是因为MeToo运动一时兴起或者“政治正确”又在做新的表面文章,而是因为在女性日渐成为不可或缺的劳动者的背景下,不合理的职场文化必然需要改变。

我们呼吁大家看问题能抱着追根溯源的态度:真的是因为MeToo运动导致男同事和女同事相处时需要惴惴小心的吗? 希望大家能意识到,是那些性骚扰女性的男性让女性忍无可忍,不再愿意默许职场性骚扰,开启了一场社会运动。如果一个男性对现在的职场氛围不满意,那他最先需要问责的应该是破坏工作环境的人,而不是试图去改善已经乌烟瘴气的环境的人。毕竟MeToo不是为了男女对立或者把男性都妖魔化的猎巫运动(事实上也很少有人因为说错一句话就被解雇),而是希望把职场环境变得对女性更友好,令男女都能在一个更加平等愉快的环境下工作,推动社会的进步。(性骚扰的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女性,但是也可以是男性。这里我们对任何性骚扰行为进行谴责。)

对于怕这场火烧到自己而反对MeToo运动的一些男性,我希望你们可以看到你们和这些“被”MeToo的男性可能没有太多共性。前美国纽约州州长安德鲁·科莫因其在工作场所性骚扰至少11名女性引咎辞职;电影制作人哈维·韦恩斯坦利用职务之便性骚扰、性侵女星情节恶劣到愿意指证他的就多达90名女性。这些男性利用自己在职场中的权力不仅侵犯了很多女性,也破坏了职场中公平的晋升机制。同为权力滥用的受害者,我想不出来为什么有些男性会反对可以帮助自己职业发展的运动。一个男性如果仅是因为不能再开一些玩笑,就去反对一场为自己、为自己周围的女性维权的活动,实在是不够明智。

也可能有人出于对女性职场前途的担心对MeToo运动持保留态度,这种善意的质疑是可以理解的。有女性表示因为MeToo运动,自己更难在职场上找到能够指点迷津的导师(mentor)。如果男性对于和女下属的所有接触都充满顾忌,或者男教师认为指导男学生更加自在,那么女性在学校、职场中的劣势便可能会被放大。但是这些并不是MeToo运动的错,反而我们更需要意识到,只要有权力的不对等,弱势群体总是需要承受更多的负面影响。哪怕仅仅是反对性别暴力、呼吁大家反思大环境中不合理的行为,都能直接或者间接给掌握权力不足的人带来麻烦。

#矫枉过正 #metoo #政治正确

女权主义者经常被问的n个问题 (5)

10. 很多女性是不是太敏感了?在讨论女性遭到的暴力的时候, 只要提到学会保护自己,她们就会觉得是受害者有罪论。

如果说让受害者自己“注意一点”被当作是避免被性骚扰、性侵害的终极解决方案,那这自然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但是如果出于善意,在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下(比如某地的治安一时半会儿难以改善)向一些女性提出非道德化的防性侵建议,这种做法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引起他人的不满。然而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有些建议倾向于将一些糟糕环境下的无奈之举道德化,似乎“不要打扮得太好看”、“不要穿着太暴露”等等成了女性的道德责任,这就十分不讲道理了。就如同我们可以建议消费者多留些心眼防范假冒伪劣产品,但不应该认为是不慎买了假奶粉的家长们道德败坏。此外,在不少语境中,提出“女孩不要穿得太暴露”之类建议的人往往对女性所面临的社会问题闭口不谈,对施暴者犯下的罪行一笔带过,反而将关注的焦点完全放在受害者的行为上,仿佛此外的一切都是不能改变的“客观真理”。更不用说有的人甚至会用“怎么就盯上了你,没盯上别人”等说辞来进行荡妇羞辱,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这些做法就明显越过了“善意建议”的边界,颠倒了道德责任的黑白。

许多因为这类言论招致舆论声讨的人会习惯性地将一切批评归到所谓“政治正确”的头上。他们常常觉得现在“说句中立的话都需要小心翼翼”,各种批评意见都会侵犯自己的言论自由。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所谓“中立”态度是否合适?在舆论场里对立的观点都需要被“全面地”讨论有天然正当性吗?

例如最近王力宏被爆出与未成年人约会、婚内出轨、招妓约炮、精神虐待、不对等婚前协议、婚后转移财产等等。这个瓜吃起来角度可以很多,但是总有一些言论特别高调地声称“批判王力宏的人就是在搞男女对立”,连这样“求锤得锤”的故事也要强行说一切责任都是对半分的。这些人往往认为自己见解深刻,一定要在女方那里找出些可以进行道德批判的刁钻角度,仿佛这样才能凸显自己作为道德裁判的“中立立场”。他们选择的角度一般包括:李静蕾婚前有其他男性伴侣、能和王力宏结婚已经是高攀了、李这样对孩子的父亲很不体面;或者是李回复如此完美一定一开始就居心叵测,又或者娱乐圈男女明星都是如此故而李反应过度云云。

类似的言论一出,不能怪有些女性不愿意听,因为这些话“厌女”属性极强。这些角度在吹毛求疵中暗含了荡妇羞辱、对争取自己权益的女性的目的进行恶意揣测、或者默认女性必须适应各种圈子的潜规则。即使对于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形象(李完全放弃男方的经济补偿,仅要了孩子的抚养费),那些人如果不能直接说她拜金,那就说她婚前拜金呗。思路、证据清晰到没法质疑,那就质疑她的话为什么那么滴水不漏呗。仿佛和比自己更有经济地位的男性结婚的女性就有原罪。最后补上“肯定是钱没谈妥”的阴谋论,让道德败坏的行为听起来稀疏平常,并再次模糊事件焦点。说这样话的人还总觉得自己参透了什么大道理,觉得其他人都naive没见过世面。然而这些“厌女”言论很容易就能被戳穿,不加掩饰的“受害者有罪论”和“中立”也沾不上任何边。这些人总是觉得自己的论点仅仅是因为违反了“政治正确”才被舆论谴责,殊不知更多时候他们其实受到了自己深恶痛绝的“政治正确”的保护。毕竟类似言论如果被放在舆论放大镜的焦点上,社会性死亡的将不仅仅是王力宏,而会包括他们自己。

#政治正确 #受害者有罪论 #荡妇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