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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者经常被问的n个问题 (5)

10. 很多女性是不是太敏感了?在讨论女性遭到的暴力的时候, 只要提到学会保护自己,她们就会觉得是受害者有罪论。

如果说让受害者自己“注意一点”被当作是避免被性骚扰、性侵害的终极解决方案,那这自然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但是如果出于善意,在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下(比如某地的治安一时半会儿难以改善)向一些女性提出非道德化的防性侵建议,这种做法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引起他人的不满。然而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有些建议倾向于将一些糟糕环境下的无奈之举道德化,似乎“不要打扮得太好看”、“不要穿着太暴露”等等成了女性的道德责任,这就十分不讲道理了。就如同我们可以建议消费者多留些心眼防范假冒伪劣产品,但不应该认为是不慎买了假奶粉的家长们道德败坏。此外,在不少语境中,提出“女孩不要穿得太暴露”之类建议的人往往对女性所面临的社会问题闭口不谈,对施暴者犯下的罪行一笔带过,反而将关注的焦点完全放在受害者的行为上,仿佛此外的一切都是不能改变的“客观真理”。更不用说有的人甚至会用“怎么就盯上了你,没盯上别人”等说辞来进行荡妇羞辱,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这些做法就明显越过了“善意建议”的边界,颠倒了道德责任的黑白。

许多因为这类言论招致舆论声讨的人会习惯性地将一切批评归到所谓“政治正确”的头上。他们常常觉得现在“说句中立的话都需要小心翼翼”,各种批评意见都会侵犯自己的言论自由。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所谓“中立”态度是否合适?在舆论场里对立的观点都需要被“全面地”讨论有天然正当性吗?

例如最近王力宏被爆出与未成年人约会、婚内出轨、招妓约炮、精神虐待、不对等婚前协议、婚后转移财产等等。这个瓜吃起来角度可以很多,但是总有一些言论特别高调地声称“批判王力宏的人就是在搞男女对立”,连这样“求锤得锤”的故事也要强行说一切责任都是对半分的。这些人往往认为自己见解深刻,一定要在女方那里找出些可以进行道德批判的刁钻角度,仿佛这样才能凸显自己作为道德裁判的“中立立场”。他们选择的角度一般包括:李静蕾婚前有其他男性伴侣、能和王力宏结婚已经是高攀了、李这样对孩子的父亲很不体面;或者是李回复如此完美一定一开始就居心叵测,又或者娱乐圈男女明星都是如此故而李反应过度云云。

类似的言论一出,不能怪有些女性不愿意听,因为这些话“厌女”属性极强。这些角度在吹毛求疵中暗含了荡妇羞辱、对争取自己权益的女性的目的进行恶意揣测、或者默认女性必须适应各种圈子的潜规则。即使对于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形象(李完全放弃男方的经济补偿,仅要了孩子的抚养费),那些人如果不能直接说她拜金,那就说她婚前拜金呗。思路、证据清晰到没法质疑,那就质疑她的话为什么那么滴水不漏呗。仿佛和比自己更有经济地位的男性结婚的女性就有原罪。最后补上“肯定是钱没谈妥”的阴谋论,让道德败坏的行为听起来稀疏平常,并再次模糊事件焦点。说这样话的人还总觉得自己参透了什么大道理,觉得其他人都naive没见过世面。然而这些“厌女”言论很容易就能被戳穿,不加掩饰的“受害者有罪论”和“中立”也沾不上任何边。这些人总是觉得自己的论点仅仅是因为违反了“政治正确”才被舆论谴责,殊不知更多时候他们其实受到了自己深恶痛绝的“政治正确”的保护。毕竟类似言论如果被放在舆论放大镜的焦点上,社会性死亡的将不仅仅是王力宏,而会包括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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