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和她共情,我是不是有问题?

刘恋这个夏天在《浪姐3》吸粉无数。我个人也很向往刘恋的生活状态(打工人+爵士乐歌手);她的履历对我来说甚至有点励志——我似乎感到自己也有可能做一个“斜杠青年”,也可以拥有把几件感兴趣的事同时做好的信心。不过既然有我这样的路人粉,也自然会有爱“考古”的粉丝翻出她以前的各种照片,以及过往的各种言论。

其中颇有争议的是她对《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评价。她被人翻出多年以前在豆瓣短评中写道:“看了这个我只能建议:不要在心智未成熟前过早接触过多文学作品或另类音乐。否则会因为文学滤镜而沉浸于对苦难的自我献祭。毁掉房的两个元凶,一个是老师,另一个是自己的文艺病。”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很多人应该不陌生。

百度百科上介绍:“小说讲述了美丽的文学少女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李国华长期性侵,最终精神崩溃的故事。” 豆瓣9.2分。介绍第一句是“令人心碎却无能为力的真实故事。 向死而生的文学绝唱。打动万千读者的年度华语小说。” 作者林奕含大概因为自己的经历太过沉痛,在26岁的时候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刘恋提到的“文艺病”,可能会让人觉得非常刺耳。如果说“文艺病”常被用来调侃那种郭敬明式“45度仰望天空忧伤”的矫情的话,对于一些难以从巨大的伤痛中走出来的人来说,用流行语境中的“文艺病”来形容他们确实不妥。不过另一方面,早在两百多年前《少年维特的烦恼》就曾经在欧洲引起过一波自杀风潮。如果我们正视文艺作品对读者(包括作者)心理状态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话,那“文艺病”就必须得到重视,至少也应该被去污名化地面对(以免它如同“精神病”一词那样由于日常的戏谑嘲讽而引起讳疾忌医式的忽视)。

不过,作为一个常常被动陷入强烈共情的人,我其实对这本书的反应比刘恋要更”差“一些——即使曾经有许多朋友推荐过这本书,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它;甚至他们推荐的理由说的越详细,我越不愿意去读。我的一个男性朋友就曾经十分真诚地和我说这本书对他的触动很大,我也为他周围的人能拥有这样一位能共情的小伙伴而感到开心。但是回到自己身上,我更不愿意去读了。

我知道自己读了一定会很难过。不仅是一般的难过,而且是那种情绪汹涌却爱莫能助的难过。我不读,是因为我觉得一个人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去保护别人;更是因为我害怕,害怕通过类似的文艺作品,自己会渐渐习惯这种“自己感触至深但是无法作出任何有益行动”的感觉,害怕让自己越来越经常处在一种“习得性无助”(learned helplessness)的状态。

作家Leslie Jamison曾经对此有过一段精辟的剖析:“(共情)可以提供一种危险的成就感:仿佛感受到一件事就等同于做出了行动。我们总是容易认为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苦本身就是一项光荣的美德。而共情的危险与其说在于它使我们感到难过,不如说它使我们自我感觉良好,进而使我们误以为共情本身就是全部的目的,而非作出实际行动的过程与催化剂。”

在这里,“感到难过”与“自我感觉良好”不是一组矛盾的状态。事实上,它们往往相辅相成:越是陷入到身临其境的苦难,我们往往越会将山呼海啸的自我感动误认为是道德优越的勋章,而这沉重的勋章又如同一张昂贵的赎罪券,太容易让我们迷失了奋而行动的决心,错过伸出援手的机会。

另一个方面,助人与自助看似是两件事儿,但是也常常相互促进。当我们习惯以实际行动改善自己的生活与情绪状态的时候,我们也更有可能知道怎样帮助别人,向他人伸出伸出援手毕竟对一个不幸掉进一个大坑的人来说,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也许就是你难过得哀嚎一声然后跳下去陪他一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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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共情的能力强,能相对容易地体会他人的感受,是一种能力,甚至是一种天赋。但是如果一个人太过敏感,以至于总是能身临其境地体验他人的情绪,那么他自身也必然会常常经历剧烈的情绪波动。作为一个普通人,情绪波动很容易打乱日常生活的节奏。负面情绪来了,难以消化不是我的错,但是对我生活的负面影响却可以是真实的。负面情绪如果能激励我们做出改变现状的行动还好,但对于那些让我们感到无能为力的负面情绪来说,它们绝大多数情况下真的就只是有害的情绪内耗而已了。如果说我们本来能为弱势群体具体做的事儿就不多(偶尔写几篇文章或者捐点钱,也差不多了),那要是心情陷入持续低落,就很可能反而什么都做不了了。

也许,trigger warning(“阅读前的预警”)的真正的作用和意义就在于此:有些人聊到一些话题就容易情绪波动、生理不适,所以为了避免他们的情绪反应对他们个人造成伤害,一些提前的预警是值得推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trigger warning可以让每个人有机会理直气壮地远离一些自己接触了以后可能会被二次伤害的东西,好处很大。对于情绪能量有限的我们来说,在没有做好思想准备的时候利用好这些借口,也不失为保护自己的能量的好窍门。

引用:www.npr.org

与其爱抽象的人,不如爱具体的人,而这个具体的人可以是自己。事实上,我生活中有些从不开口聊“女权”问题的女性朋友们,她们中一些人就是为了避免消耗自己太多的情绪与能量,而她们的精力和才能是她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非凡成就所不可或缺的。这些在学业、事业上毫不懈怠的女孩,其实非常愿意在女性朋友遇到问题时提供情感、物质支持,真正践行“女女互助”。她们其实都在用她们自己的方式做着非常“女权”的事儿。我觉得她们不给自己贴标签,不给自己一定要关注某些议题的压力,是她们做的很正确的决定。

对于一些女孩来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提供了觉醒、反抗性压迫的动力,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就只是能量的消耗。事实上,不同心态的人看《浪姐3》的想法也是很不一样的。姐姐们的自信、从容,对于有的人来说是动力、榜样,对于有的人来说是焦虑。她们的苦难、她们的精彩给每个人带来的感受可以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无法,也不应该给这些不同的感受分出个三六九等,甚至标上道德的价值。也许人彼此间本没完全共情的可能,而我们也只能一直努力尝试凭借自己有限的经历试图与不一样的人生产生共鸣,聊以自慰。

如果能意识到人和人的共情本来就是很难发生的,那么把标准降低一点,可能对刘恋那段多年前的短评也能多一些宽容吧。事实上,说她“不能共情受害者”,我都觉得应该打个问号。对于共情来说,每个人的外在反应本来就会很不相同啊。她提到的“文艺病”在我看来,完全可能只是对自己的告诫而已(就和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一样),而不是什么对受害者的道德批评。

甚至她提到的“沉浸于对苦难的自我献祭”这点,我觉得算得上是人间真实,而且这是很多女性容易陷入的状态。我们的教育里“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伟大的母爱”等等所谓正向的心理暗示,是有一定存在意义的,但是确实会容易引导一些人把“牺牲”浪漫化。对于很多女性个人来说,她们确实更容易被情感操控。而“苦难”很多时候并不能给人带来正面的东西,沉浸于苦难自我献祭,会消耗走出苦难的能量。而最差的结果就是走不出来,以生无可恋而终,也没有任何“幕后的作者”来从中升华出什么唯美的意义来。

最后,我想对关注女性议题的朋友说:很多社会议题,只要关注,就一定会让人难受的;有些问题我们有可能能改变,但是很多问题短时间内也不能。能关注(和自己不直接相关的)社会议题,本身就比大多数人拥有社会责任感了。女性因为社会建构、从小到大被给予的期待,更可能成为讨好型人格,更习惯于“通过让不幸的人变得幸福来建立自我价值”,也更容易有羞耻感、负罪感、责任感。希望这份责任感不要被辜负,也不要被绑架。共情对于每个人来说,所付出的代价和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别去用能不能“共情”去绑架自己, 也别用能不能“和你一样会共情”去绑架别的女性。